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村(社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2020-02-18 12:53:37          来源:炎陵县融媒体中心 | 编辑:肖方仕 |          浏览量:14108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的新形势新要求,为防松懈、防偏颇,有序有力有效推动疫情防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合法权益,依据市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社区(村)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株疫防组告〔2020〕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全县村(社区)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严格核查村(社区)来往人员。由村(社区)书记、住宅小区责任单位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村(社区、住宅小区)范围内人员排查及防控工作。各村(社区、住宅小区)按“四个一”(放一张桌子、设一人专岗、进出门测一次体温、填一张外来人员登记表(含健康信息))设立检查点。各村(社区、住宅小区)以所辖地域范围为责任区,每日入户做好相关人员体温检测、流动人口排查、登记等工作,做到日查日报,并逐级上报到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城区居民区疫情防控管理组负责收集县城区登记排查情况,农村疫情防控组负责收集乡镇登记排查情况,两个工作组汇总后于每日下午15:00前上报县疫防办)。

二、实行分类管理。县城区疫情防控分为四类进行管控,即县直单位、省市驻炎机构管理的单位小区,物业公司管理的小区,无物业管理的小区和城区散居户居住区。单位小区、物业公司管理小区和无物业公司管理小区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住房保障中心牵头,组织各责任单位和物业公司做好住宅小区内的疫情防控管理;城区散居户居住区由霞阳镇和4个社区居委会负责,做好辖区内散居户的疫情防控管理。乡镇村组疫情防控管理由各乡镇村负责。对出现感染确诊病例的村(社区、住宅小区),要按要求对单元、楼栋、村民小组等实行封闭式隔离管理,但不得采取堵路等限制人员自由出入的措施。

三、规范外来人员(返炎人员)管理。县外返回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主动向村(社区、住宅小区责任单位)报告,主动接受测量体温,如实填写个人返炎前14天活动轨迹史,并建立档案。对湖北省(包括有湖北省暴露史的)返回人员,集中隔离观察14天(出具株洲市辖区内集中隔离14天证明的不重复隔离观察)。对湖北省之外的返回人员,凡没有发烧、咳嗽等疑似感染症状的,不需隔离和开具健康证明,纳入所在村(社区、住宅小区)日常管理。不得阻止返炎人员、租住人员进入村(社区、住宅小区);不得阻碍治愈人员回家隔离;不得对外来人员采取任何歧视性举措。

四、督促及时就医就诊。村民小组(小区)居民若出现发热、咳嗽、乏力、腹泻等症状,必须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住宅小区责任单位)报告,由村(社区、住宅小区责任单位)通知所在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上门收治,并送至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严禁自行乘车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居家隔离人员若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情况,必须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住宅小区责任单位)报告,由村(社区、住宅小区责任单位)呼叫120救护车将患者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确保患者第一时间得到诊治。村(社区、住宅小区责任单位)负责人的电话号码要全面公开。

五、严格公共空间管理。村(社区)内可能引起聚集性活动的文体场所暂时不开放。乡镇、村(社区)、物业企业、产权单位要对集镇区(居民小区)出入口、单元门、电梯口、楼梯扶手等公共区域和重点部位,每日至少进行一次循环消毒并做好记录,设置标志醒目的废弃口罩回收箱,及时清运垃圾,确保干净卫生。公共场所要设置引导公众科学理性应对疫情的宣传标牌。

六、加强基本生活保障。菜店、超市、药店、城区农贸市场等要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强化防护措施和风险管控,做好人员导流,控制进场和排队人数,防止人员扎堆抢购。

七、提高全民防护意识。城乡居民要严格遵守在公共场所佩戴口罩的规定,减少外出活动,不集聚,红事推后、白事从简。村组及小区内人员不串门、不走访。对不听劝阻或引发矛盾冲突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严肃处理。

八、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和村(社区)、住宅小区责任单位要认真做好辖区内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对以下行为,将严肃追究责任:外来人员发现不及时、登记不到位,没有将外来人员登记表及时上报的;村(社区、住宅小区)内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疫情,没有第一时间发现,及时进行隔离和救治,导致疫情扩散的;因聚集性活动,导致疫情发生的。县住建部门和乡镇要指导督促住宅小区责任单位、村组、物业公司加强防疫管控。未严格落实物业疫情防控措施的实行顶格处罚,纳入企业诚信档案。对有其他疫情防控不力情形的,由相关责任部门按照公共卫生一级响应机制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九、强化示范带动。共产党员、各级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积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带动家人亲属、街坊邻居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引导广大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指挥和专业机构统筹调配下,科学有序开展疫情防控志愿服务工作,以实际行动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

十、本《通告》之前的相关规定,如与本《通告》规定内容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附件:

1.外来人员登记表(样表)

2.外来人员登记情况汇总表(样表)

 

炎陵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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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肖方仕

来源:炎陵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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